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人数
(一)条件: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三年内无医疗事故。
(二)各岗位资格条件及人数
1.临床医师(含预防医师):7名
临床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放宽至45岁以下,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男女不限。能从事门诊或住院部医师工作,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中医医师:2名
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应的资格证,能从事门诊或住院部医师工作,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康复科(精神科)医师:4名
精神康复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放宽至45岁以下,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男女不限。从事精神疾病康复工作者优先。
4.精神科男护士:3名
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取得护士资格及以上者、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起至招聘满额止。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来宾市兴宾区华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到我中心现场报名(限国家法定工作日)。
现场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之江路华侨农场中心四区170号(市党校旁)华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医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6016689。
(二)资格审查
我医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和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入围考核人员。不入围考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统一由招聘单位安排。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7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招聘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保手续,社保费用由招聘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和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二)试用合格后可享受本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险、生育险、住房公积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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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华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