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29名,具体招聘科目及人数如下:
第一小学:语文4人、数学6人、体育2人,共12人。
第三小学:语文4人、数学5人、体育8人,共17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2022年2月14日之前落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与岗位设置表相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4.专科学历具有相应任教学科对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不符的,需提供在义务教育学校满两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实际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2月14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4日之后出生);有满两年及以上在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工作经历或持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4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考试形式及递补方式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见准考证。
每一学科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实际需求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4:1,如达不到4:1,须达到各学科出题专家组根据试题难易程度预先设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须达到评委组事先设定的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采取“微型课”方式进行,所有岗位试讲内容为小学现行相应学科教材。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汇总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试讲,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本次招聘工作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同一环节最多递补两次。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9日至2月20日两天,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报名地点:按照应聘单位及岗位,分别到第一小学、第三小学多媒体教室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当面告知,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岗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小或三小的其中一个岗位。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
(1)《应聘意向表》一式两份,应聘人员和应聘单位各持一份;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7)需要提供在义务教育学校满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必须携带教师任课表、满两年及以上的工资表复印件和学校任职证明材料(均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8)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如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材料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应聘意向表》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从毕业到现在无间断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或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的信息相一致。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本次考试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名称中包含“类”字的为专业类,不包含“类”字的均为具体专业名称。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信息。
8.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形式
笔试内容:应聘学科专业知识、新课程标准、教育法律法规;考试时长:语文120分钟,其他科目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
(1)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品参加笔试。
(2)应聘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需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各位应聘人员务必准时参加笔试,开考15分钟后仍未到场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笔试。
4.笔试成绩公示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公示。
5.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要求领取者视为放弃本次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内容
面试采取“微型课”方式,所有岗位试讲内容均为小学现行相应学科教材。所有应聘人员均备课30分钟,讲课不超10分钟。
3.面试要求
(1)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面试通知书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候考,并按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禁止携带与考试有关的通讯工具、教科书、教辅资料等进入考场。
(2)应聘人员不得穿带有标志性或具有职业特点的服装进入考场,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后需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应聘人员务必准时参加面试,超过指定报到时间15分钟仍未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本次面试。
4.面试流程
面试程序为:抽号→备课→试讲→候分→退场。各个环节均有专人引领。
(1)抽签与候考
面试对象须于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凭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领取面试号签,并在原地集中封闭候考,候考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候考室。面试时如有缺席、自动放弃及违纪等情形,其面试成绩均按零分处理。
(2)备课
面试对象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面试号签,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领取课题后进行备课。备课所用教材均由备课室提供,面试对象必须在规定的备课纸上书写学科组、抽签号,不得书写自己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否则,以作弊论处。
(3)试讲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室只能报科目及序号,不得向考官泄漏自己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否则,以作弊论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监督员负责应聘人员的用时监督,超出规定时间的,当时宣布试讲终止。
(4)候分与退场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到候分室等待,待监督员向应聘人员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后,应聘人员立即离开考场。
5.评分和面试成绩汇总
(1)评分
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每位考官要对所有应聘人员统一评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打人情分,根据面试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计算合计分数。
(2)面试成绩汇总
成绩汇总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最后的各科成绩汇总单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后由聘用单位留存。
(四)总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按照第一小学、第三小学每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分别划线招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1)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被考察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工作。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逐年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参照在编同类人员执行。社会保险参照政府买岗人员缴纳,单位缴纳部分由旗财政安排,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倡考生在报考前做好疫苗接种,考生在进行报名或考试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经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行报名或考试。近14天存在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和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主动报告,其中有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候时,要求每位考生保持间隔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考生应遵守报考所在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自觉配合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关材料,对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测、询问、排查的,隐瞒或虚报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风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所造成严重后果,考生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防疫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疫情情况做调整,提醒参加报名或考试的考生,请务必关注考试所在地最新的防疫要求。
咨询电话:
乌拉特前旗教育局0478-3606615
乌拉特前旗一小白老师:13624882553
乌拉特前旗三小杜老师:15134990345
监督电话:
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派驻旗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478—3600118
乌拉特前旗教育局0478—360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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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乌拉特前旗第一小学、第三小学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乌拉特前旗第一小学、第三小学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