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幼儿专任教师20名,其中蒙语授课教师岗位2名,汉语授课教师岗位18名。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调整招聘名额。
三、聘用形式及聘用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为编外聘用岗位,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每月为2000元,试用期满后,按照乌拉特中旗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性格开朗、品行端正,服从安排,有良好的师德素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和幼儿园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要求。
(二)户籍、年龄及学历要求。具有乌拉特中旗户籍(2021年2月25日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30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30日后出生)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往届或2021届毕业生。其中,2021届毕业生参加本次考试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一经录用必须在6个月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否则,解除其聘用合同。
现在我旗服务和在我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需有人社局证明)、“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未满的需有组织部证明)、“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需有团委证明)不受户籍限制,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要求。学前教育专业。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名人员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不包括2021届毕业生)。对于2021届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参加本次考试可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其聘用合同。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要求。需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112.125.25.53/yjzpks2021。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25日上午9:00至2月28日下午18:00(节假日不休息)。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聘人员须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学校(小学、初中、高中不填写)(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或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2月25日上午9:00至3月1日上午12:00。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初审工作在应聘人员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1日内完成。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参加招聘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
3.报名时间截止后(2021年2月28日下午18:00后),已报名考生报名申请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务必注意。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3月3日10时至3月4日24时。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5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若达不到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报考汉语授课教师岗位的考生统一使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报考蒙语授课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3月6日上午9:00至12:00;地点设在乌拉特中旗教育局(2010室)。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3.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报名登记表》一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专学历需带学籍档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名额按录用名额的1:2确定。
3.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技巧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报考汉语授课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使用汉语进行面试,报考蒙语授课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使用蒙语进行面试。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教育活动组织:满分为40分。教育活动内容统一命制,提前20分钟通知考生准备,考生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技能技巧测试(简笔画、钢琴弹唱、舞蹈):满分为60分。其中,简笔画:满分20分,根据指定主题,10分钟内完成一幅绘画作品;钢琴弹唱:满分20分,根据现场准备的曲目,熟悉2分钟后进行弹唱,一次性完成;舞蹈:满分20分,熟悉2分钟舞曲,现场自编并表演,一次性完成。
注:所有考生简笔画在指定教室统一集中完成,绘画时间为10分钟;面试由两组评委组织,其中一组评委负责试讲测试(教育活动组织),另一组评委负责专业技能测试(简笔画、弹唱、舞蹈)。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标准》由旗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乌拉特中旗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签订聘用合同
新招聘的幼儿教师与所分配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岗前培训
新招聘的幼儿教师由乌拉特中旗教育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十、本方案由乌拉特中旗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盟市健康服务公众号、健康服务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和行程码。
2.应聘人员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乌拉特中旗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478-7978166)。
3.“健康码”非绿码、入境回国返回我旗、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简称相关症状)的应聘人员,须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14、21天进行检测)”的管控措施,提供考前21日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凡从自治区外返回我旗的应聘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一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5.从旗外区内低风险地区来我旗人员,须提供考试日前14天内体温监测登记表,并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6.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本人提前报告乌拉特中旗教育局人事股,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凡不具备参考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做好自我防护。报名前,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8.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并追究法律责任。
9.应聘人员、陪考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的车辆禁止进入考点,为避免交通拥堵、停车困难和人员聚集,请应聘人员至少提前1个小时抵达考点。
10.考试前,应聘人员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属于上述要求3、4情形的应聘人员)、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准考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确定能否继续参加考试或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11.应聘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2.考试期间,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应聘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聘人员,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的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视为提前结束考试。
13.应聘人员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护。低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和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14.应聘人员离场时,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人员间距。
15.以上内容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研判并调整,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乌拉特中旗政府网,及时获取考试政策、制度规定和施考流程等相关信息。
乌拉特中旗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