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乌拉特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列编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
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简称“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具体见附件2《乌拉特后旗2021年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12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2日之后出生);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12日之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乌拉特后旗2021年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10.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记录。
(二)“项目人员”岗位招聘要求: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以下简称“项目岗位”),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1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我市籍在外盟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报考。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列编招聘);定向招录培养医学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在违纪受处分期间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4: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旗招聘领导小组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开考。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为“项目人员”,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第二批为“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不限定特定招聘对象的岗位)进行第三批报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公布。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完整后随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和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性质+报考岗位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请以实名发邮件)。报名邮箱:whqwjwrs@163.com。
2.报名时间:
定向招聘“项目人员”报名时间为:
2021年11月22日00:00—11月24日18:00;
“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
2021年11月27日00:00—11月29日18:00;
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
2021年12月2日00:00—12月4日18:00。
3.报名材料整理: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材料整理顺序如下:
(1)附件1《乌拉特后旗2021年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承诺人签字”须本人签字,有工作单位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需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要填写未就业时期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审核不予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项目人员”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件。
(4)放宽条件人员需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乌拉特后旗卫健委联合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项目岗位”资格初审时间截止为:2021年11月25日12:00;
“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初审时间截止为:2021年11月30日12:00;
普通岗位资格初审时间截止为:2021年12月5日12:00。
资格初审结果及审核意见将通过考生本人报名邮箱第一时间进行回复。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提交(重新提交时间截止报名结束时间)。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3.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务必注意。
4.在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期间,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所报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考生仍保留报名资格,可在下一批次规定报名时间内自行选择岗位应聘,使用原报名邮箱重新提交“乌拉特后旗2021年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即可。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公布。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最终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用。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做好公开招聘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组织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各阶段,严格按照市和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一环节同一岗位计划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旗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监督,具体时间、地点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考“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其档案应在《乌拉特后旗2021年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发布日之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证明格式:XXX(姓名),是XXX大学XXXX年毕业生,档案自XXXX年XX月XX日存放我处,2021年11月12日前档案没有转出(落款需有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公章)。
(四)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同资格复审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凭此准考证参加面试。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提供报考人员和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分步进行,现场打分。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40分、专业技能测试60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现场加试(加试形式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根据实际确定),最终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专业实践技能测试。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招聘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旗卫健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档案审核由乌拉特后旗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的时间、方式等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
2.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被考察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合同中将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放宽条件人员(持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调整、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聘用人员在发出聘用通知后不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时间、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六)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乌拉特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8-4613502
2.公开招聘总体政策咨询电话: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0478-2621535
3.监督举报电话:0478-262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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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乌拉特后旗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乌拉特后旗公开招聘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中共乌拉特后旗委员会组织部
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