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拟招聘岗位:综合岗位2名。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操作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肯吃苦,具有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招商工作经验或驾驶证者优先;
(五)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3日起至3月1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合成PDF文件,并填写《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fgzhaoshang@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770-2217506,杨小姐0770-2217518。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街红树林大厦东塔2209室,
3.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简历内含近期2寸免冠彩照),以便面试时进行审核。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谈
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谈。面谈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
面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通知面谈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县区以上医院健康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应发工资为3000元/月(其中300元为伙食补助),试用期间按正式聘用后工资的80%标准执行。
2.根据实际情况,经单位研究,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原则上每年核发一次。工作期间,与本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执行差旅费制度。
3.参照国家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
4.每年按规定享受单位工会会员福利,参照公务员执行各项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
五、本简章由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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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