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
详见《防城港市商务局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拟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服从工作安排及岗位调配,有意向在我单位服务满3年及以上。
(三)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以及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性别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
(六)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可采用网络和书面材料递交两种方式报名。应聘者可通过邮件投递个人简历(格式附后)及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件等报名,投递地址:fcgsswj@163.com。或携带相关证件,至市商务局办公室(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18楼1801室)填写《防城港市商务局应聘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报名不收报名费,未被聘用相关资料将集中销毁,不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3月20日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2年3月21日—年3月24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和岗位匹配审查,通知合格者参加面谈。
(四)面谈
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发出面谈通知,未获面谈资格者,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提供《应聘人员个人简历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核验。
(五)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通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市商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间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按人民币2200元发放。
(二)正式聘用期间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期间月工资按《防城港市商务局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发放,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期间,与本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执行差旅费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和法定节假日,享受工会等待遇,年底开展岗位考核并有相应考核奖励。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商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杨、王,联系电话:0770—280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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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商务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