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或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用人部门、岗位及招聘名额和岗位所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附件1。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和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上挂网公示。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日
本次考试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传至指定报名邮箱lsgxqdj@163.com(邮件主题备注:用人部门+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资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纸质、打印在一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2)《乐山创新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
(3)《乐山创新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个人情况明细表》(附件3);
(4)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如:从业经历证明等。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报名人员按招聘表要求进行资料填写并上传照片。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完善的视为无效资料。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五、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差额即可开考。不能形成差额的,调减岗位,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差额(最高不超过1:3比例)的原则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可按笔试成绩递补,此次递补只进行1次。资格复审通过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离职证明任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①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未注明所学专业名称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面试。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专业实操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差额最高不超过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通知。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跨岗位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2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岗位不再递补。如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试用期
(一)聘用。
考试、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与乐山创新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按照《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机关人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购买四险一金,采用包干制。工资待遇约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8万/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万/年,博士研究生不低于16万/年。
八、纪律与监督
乐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将加强对招聘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用人部门、考试工作人员、报名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和招聘工作纪律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其他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乐山创新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毛老师0833—3469028
监督电话:刘老师0833—2595575
点击下载>>>附件1.乐山创新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