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吉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吉安市全市范围内。
二、岗位工作及待遇
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其它相关政府法制工作。
基本工资福利1800元/月左右(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聘用人员条件
(一)聘用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品行优良,能严格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3.身体健康,有进取精神,肯吃苦耐劳,乐于从事行政复议及其它相关政府法制工作;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对外交流能力;
5.能熟练操作办公电脑;
6.国家高等教育院校毕业,年龄25周岁以下(截止2018年12月31日);
7.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法律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考虑聘用条件:
1.本人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居住;
2.有法律事务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7日— 9月 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址
吉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复议工作窗口(吉安市吉州区城南市行政中心C1526室)。
3.报名资料
(1)《吉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备原件查验);
(3)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4)居住或工作经历证明(本人不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居住或无法律事务工作经历的,可不提供)。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不予登记。
(二)资格审查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合格者将另行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考试形式在领取准考证时告知。
五、纪律要求
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或不按时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3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