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县领导同意,吉安县环境保护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负责简单材料的撰写及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2名,负责环境监测(需经常下乡采样)和实验操作等工作;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2名,负责环境信访和案件处理(需经常跟随下乡执法);管理股工作人员1名,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家住吉安县城或者吉安市区。
5、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中文及相关专业;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要求化学或环保专业;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要求法律相关专业;管理股工作人员要求环保及相关专业。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10日;
(二)报名要求:提供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形式: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通过Email发送至89630450@qq.com或直接交到吉安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四)集中面试: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集中进行面试。
四、办理手续及注意事项
1、面试结束后,召开会议确定拟聘任对象。
2、招聘人员全部为编制外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察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 试用期间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200元左右。另外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4、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以上公告由吉安县环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6-8951100 13979652556
联系人:邓俊
地址:吉安县庐陵大道41号
备注:请报考人员从网站自行下载《吉安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吉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