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吉安市人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女性,年龄40-45周岁之间(1973年9月1日-1978年9月1日出生),中专以上学历,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2. 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政务处理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能力。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岗位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工资待遇面议,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报名表,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市人社局报名(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509室)。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面试、试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 0796—8230987
本公告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