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市桐庐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桐庐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招聘职位及要求
岗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要求 |
性别 |
年龄 |
备注 |
工程管理 |
2 |
土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
融资管理 |
1 |
经济学门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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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 |
1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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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测1 |
2 |
化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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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测2 |
1 |
化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工作地在分水镇 |
行政管理 |
1 |
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语言文化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工作地在分水镇 |
企业管理 |
1 |
财经类、工商管理类、城镇规划与管理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工作地在分水镇 |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
(2)户籍不限,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3)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2018年6月5日前通过自考、成教、函授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
(4)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5日至2000年6月5日期间出生)。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5日—6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桐庐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桐庐县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3楼),联系电话:58569187。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和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者参加招聘,并发给准考证。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核减招考计划。对通过复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此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面试按1:3的比例参加,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笔试以公共基础考试为主,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2.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请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则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请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放弃面试资格的,将按该招聘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示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拟聘用人员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作递补。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县属国有企业待遇执行,聘期内按国有企业标准交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在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进入面试、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布。
4.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5.本公告由桐庐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58569186。
附件:2018年桐庐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桐庐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