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办决定公开招聘打字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
(二)思想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中共党员优先;
(三)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有文字编辑经验优先;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有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进入国家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1至9月28日。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楼1号楼801室。
提交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我办在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63--3379981)
(三)考核方式
由我办负责组织实施,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机试和面试。
1、机试。分值为60分。
2、面试。分值为40分。
3、机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政审人员与聘用人数比例为1:1。
(四)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需要政审,政审工作由我办负责。
(六)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及政审情况,我办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列入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工资待遇参考《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后勤服务类人员标准执行,年薪3.6万元。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办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