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多华劳务有限公司为满足市监委和市公安局的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指挥和监督下,协助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执行市监委留置看护任务,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协助开展巡逻防范等相关警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员岗位、数量及学历要求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人,其中男性130人,女性20人。
具体岗位:
1.刘房子派出所辅助岗位:2人,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2.大岭派出所辅助岗位:2人,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3.永发派出所辅助岗位:2人,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4.南崴子派出所辅助岗位:2人,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5.怀德派出所辅助岗位:4人,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其他辅助岗位1:100人,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7.其他辅助岗位2:1人,男性,会计、会计学、会计电算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能熟练操作电脑;
8.其他辅助岗位3:17人,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
9.其他辅助岗位4:18人,女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10.其他辅助岗位5:2人,女性,会计、会计学、会计电算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能熟练操作电脑。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9月3日至2000年9月3日期间出生),现为公主岭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除长春市多华劳务有限公司已招聘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9月3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农村派出所辅助岗位,为招聘岗位当地户籍;其他辅助岗位为公主岭市户籍。
(四)身体要求:身体健康,能够参加夜间值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体检,体貌端正,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纹身、无刺青、无明显疤痕、痉挛、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味觉、无心理、无精神、无思维、无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
(五)身高及视力要求: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矫正视力要求4.8以上。
(六)体重要求: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一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属于市扶贫办扶贫对象及其子女;
2.中共党员;
3.退役士兵(士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
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刑事处罚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聘用方式
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被聘用人员与长春市多华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
五、工资待遇
与长春市多华劳务有限公司原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公主岭市政府官方网站、公主岭市公安局宣传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8年9月4日--9月9日。
(二)报名、政审、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2018年9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9月11日上午8:30—11: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表在公主岭市政府网站、公主岭市人才网站自行下载,一式两份。
报名地点:公主岭市公安局。
2.政审。报名的同时,考生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表。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参加体能测试。政审表在公主岭市政府网站、公主岭市人才网站自行下载,一式一份。
3.资格审查。报名时对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1)毕业证书或退役士兵(士官)证书;(2)身份证;(3)身体状况;(4)政审表;(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报考时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或退役士兵(士官)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三份(用A4纸复印),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需要下载携带学信网学历认证,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小2寸照片5张。凡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地点:公主岭市岭西体育场。体能测试不合格或未参加体能测试的,不予参加笔试,体能测试结果于 2018年9月13日在公主岭市政府网站公布。体能测试时对考生身高和体重进行测量,同时检查是否有纹身、刺青等情况。
(1)体能测试所需证件及物品。考生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近期2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到指定场地参加体能测试,考生需自行准备运动服和运动鞋等。
(2)体能测试项目。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执行,分为10*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米)。
(3)有关要求。考生务必根据体能测试时间安排,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登记候考。对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试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试,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考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到公主岭市公安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取得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对被应聘人员仪表、思维反映、语言表达能力进行面试。
(五)体检。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根据招考岗位与拟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下一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经过政审、体能测试、考试、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人员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
(七)聘用。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用工协议,试用期内违法违纪的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培训。被聘用人员集中培训,费用自理,不参加培训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5.本公告由公主岭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6.报名表及政审表请见附件
咨询电话:0434-8888081(公主岭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