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市中心血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性质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工资福利待遇
实行聘用制管理,待遇按血站规定发放,办理“五险一金”。符合条件者可参加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公开考试。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持有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毕业证;非应届毕业生需取得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在赣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赣州市中心血站官网、血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中心血站人事监察科(血站大楼十二楼1201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递交材料:个人简历(贴相片)、毕业证及网上电子学历认证、学位证、执业证及资格证(成绩通过证明)、身份证、荣誉证书、相关业绩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编应聘人员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均须填写《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前需重新审查证件原件。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急需或特殊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我站研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报名者只有1人的,原则上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3、资格审查应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重点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与考核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1、考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与血站相关知识。
3、考试成绩: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面试时成立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提前告知体检对象。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将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第二天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经站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1、对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血站官网及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的,监督小组将进行调查核实。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试用期手续,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
(七)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录工作在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纪检部门指导、监督下进行。
四、公开招聘的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7-8165226
监督、举报电话:0797-81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