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要求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环卫局生产一线环卫工作。
一、招聘人数:
环卫局生产一线环卫工人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大疾病;
4、英山本地或外地常住居民。
5、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上,具有初中学历,有专业证件优先。
6、女性年龄在40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专业证件优先。
7、失地农民和拆迁户低保人员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有精神病史的;
4、聘用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个人报考信息及有关证件弄虚作假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23日至10月30日下午5点30分。(工作日接待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2、报名地点及方式: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白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对弄虚假者,一经发现及时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所填的个人电话号码,在应聘期内不得随意变更,保持工作日内的联络畅通。
4、资格审查及参考人数要求:报名资格由县劳动就业局负责初审,县环卫局、县劳动就业局共同复核,并由两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通知应聘人员面试。
(二)招考方法:考试采取面试进行。
面试:面试采取热爱环卫事业愿意从事环卫一线工作等,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四、纪律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对报名、面试、录取全过程做到政策、程序、结果公开,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并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纪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对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713-7013491(县监察局)
五、工资待遇
聘用环卫线工人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不具备环卫局事业身份,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环卫局与应聘者签订三年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聘用人员月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基本工资每月1000元,绩效工资(200元)根据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确定,按国家政策充许的相关待遇。按规定办理“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门由单位在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录用
经面试录用的人员,实行环卫局工作规定,封闭式管理。
七、其它事项
1、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县环卫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具体实施工作。
3、报名咨询电话:0713-7012317(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4、信息查询:在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网发布招聘公告相关信息。
5、更多招聘信息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事业单位招聘(hbsydwzp)”
6、招聘咨询信息交流群: 876099271
英山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