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简章)
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是隶属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本市城市综合管理重大问题及政策研究、城市综合管理数据统计分析和日常监督,以及地下管线监察、地下空间使用管理、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照明管理,1名
2、管线监察,1名
3、办公室党政管理,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相关专业背景;品行端正、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1、照明管理
岗位说明:负责本市道路照明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具体实施工作,参与相关政策标准的制定、城市照明领域绿色发展新政策、新技术等的研究和推广实施等工作。
招聘对象条件:30周岁以下,电力类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中共党员优先。
2、管线监察
岗位说明:负责本市架空线、地下管线的保护及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参与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推进及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招聘对象条件:30周岁以下,道路工程、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道路管线施工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3、办公室党政管理
岗位说明:承担综合办公室文秘、基层党建、行政管理相关工作。
招聘对象条件:30周岁以下,文秘、语言文学、思想政治、历史、行政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字表达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文秘、基层党建、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考试认证-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3、笔试
拟委托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素质测验。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比例达不到1:5的,设最低面试分数线。笔试成绩将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公布。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顾老师
联系电话:53018023,53018681
监督电话:23113157
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
2018年10月26日
下载附件:
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