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市属高中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三明市人社局《关于核准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8〕111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现就我市市属高中学校2018年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
三明一中生物教师1名、三明二中生物教师和地理教师各1名、三明九中历史教师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至1999年3月18日期间出生,下同)
6.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三明辖区编制内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详见《2018年三明市属高中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教育局网站(https://www.smjy.com.cn/)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请投递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至smjyrsk@163.com。
(2)现场报名:携带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至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
3.联系人:李宜韬,联系电话:0598—8222954。
4.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25幢,三明市教育局,邮编:365400。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三明市教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1:3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岗位取消聘用。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与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三明市教育局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明辖区外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明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598-8231209。
本方案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明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29日
点击下载:附件1.2018年三明市属高中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2018年市属高中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