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全额拨款单位),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学校教学和管理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适应能力强;
4.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应聘者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对应;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1月6日9:00-11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1月6日9:00-11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遇周末顺延)。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原件)2篇;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1.试讲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试讲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合格人数不满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于报名截止次日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发布通知。考核的时间、地点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亦在校网“人才招聘”栏发布通知。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学校网址:http://www.njrts.edu.cn。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公示后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68533098
联系人:苏老师、殷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68533011,联系人:胡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