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7名。
二、应聘条件
(一)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觉悟高,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诚实守信。
(二)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不能报名。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05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已就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或公益性岗位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8年11月05日-11月09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请于2018年11月09日前,将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低保证等原件和复印件送至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经面试合格录用后,双方按照公益岗位聘用的规定签订合同,合同期三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应严格遵守应聘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任务。
报名地点:菏泽市人民路668号开发区管理委会政务大厅二楼东北角劳动人事局
咨询电话:0530-5329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