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8年我市公开招聘卫技事业人员不足,部分医学类紧缺专业急需相关人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卫技事业人才9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不限户籍。
余姚市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和已被确定为拟聘用、录用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应聘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要求副主任医(技)师及以上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相应的学历;
4.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参考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5.身体健康;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四、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是:
1.报名。
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上午8∶45—11∶45,下午13:45—16∶45。
地点:余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阳明东路办公区(阳明东路127号)。
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2018年余姚市公开补充招聘部分医学类紧缺卫技事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2.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及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以报名现场通知为准。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并列,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体检原则上参照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另行公布)。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相关用人单位承担。
4.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淘汰(相关条件详见附件2)。
5.聘用。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予以聘用,并办理报到聘用手续〔经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可以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流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法办理调动(流动)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个人档案或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和余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
(www.yy.gov.cn/col/col73829/index.html)上公布。
此次招聘不实行替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及附件应聘者请自行下载。
本公告由余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62686886,62672605;监督电话:62670762。
2018浙江余姚市补充招聘部分医学类紧缺卫技事业人才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条件
2018浙江余姚市补充招聘部分医学类紧缺卫技事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年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