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劳动监察辅助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劳动监察工作,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及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报名人员要求四平市市本级城区户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5、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
6、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岗位设置
辅助岗位人员7人,其中男性3名,女性4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影响期未结束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组织和参与宗教、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名时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报名须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
6、《四平市人社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在四平市人社局网站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三、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支队负责,并签订聘用合同。
(二)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月薪2000元,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按照规定缴纳五险。
四、报名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到2018年11月15日,下午13:30-16:30。2018年11月15日16:30截止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领取准考证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11月 16日下午13:30-16:00。
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四平市铁西区中央路人力资源市场(七道街建行营业部对面,就业服务局一楼)。
五、考试方式及招聘程序
辅助岗位人员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招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和培训。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试题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增补下一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违法违纪的或不适合辅助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培训
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不参加培训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34-3266602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