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聘请各镇民政业务专职服务人员的函》(山民函〔2017〕24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太保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民政业务专职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情况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4、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
5、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资格或民政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7、会驾驶摩托车以上技能,并能自备机动车的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参与聚众斗殴、赌博等妨碍社会秩序不良记录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3.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人数
招聘1名民政业务专职服务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6日至23日(周末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太保镇党政办公室。
咨询及联系电话:电话:0763—8850151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或自行登陆 【http://www.gdls.gov.cn/】(“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要求双面打印;
2.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同版);
3.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镇(街道)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材料。有社会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就业证明。考生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笔试:采取直接进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报名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电脑操作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面试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六、审核聘用、待遇及聘用管理
(一)审核聘用、待遇
对面试合格人员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所聘人员工资全包按1500元/月/人。年终通过工作考核按每人每月300元作为工作奖金,一次性发放。社保、医疗等保险由本人购买。
(二)聘用管理
1.所聘人员分别由县民政局与各镇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实行由连山民政局和所在镇党委政府共同管理的双重管理。
2.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纪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解聘或辞退。
太保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