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洛江区委报道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文字采编记者(劳务派遣)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相关专业,熟练掌握新闻采写及摄影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新闻采编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5.服务年限:新录用工作人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含试用期)。
三、岗位职责
1.以日常文字新闻采编为主;
2.新闻专题策划与采编;
3.摄影。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洛江区委报道组文字记者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j22633911@126.com。
五、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与笔试(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相结合。
六、薪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委报道组新闻采编人员工资待遇发放暂行办法(试行)执行,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聘。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郭思婧,联系电话:0595—22633911,18876269513。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报道组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