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酒发〔2017〕92号)和《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10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见效,根据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6名(其中:男性48名,女性8名)。本次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纳入县财政全额保障供养。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瓜州县户籍或在瓜州县境内生活居住但不具有瓜州县户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居住证明;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报考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单侧矫正视力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政审条件,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
8.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在职公安民警职工配偶、子女及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治安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以及曾被公安机关辞退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再次聘用;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聘用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按公布的录用名额数量分别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用(男女分别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报名费每人150元。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政务大厅。
4.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瓜州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常住地居住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1份,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退伍军人是高中学历的不用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60%)
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
笔试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14日统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政务大厅领取,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40%)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考男女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及内容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由县公安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招考男女比例和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公安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瓜州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瓜州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800元。试用期间,由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化动态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工资薪酬待遇参照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报考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37-5522007 (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7-5948528(瓜州县公安局政工办)
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瓜州县公安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