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我省首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及就业服务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1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2018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55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期满合格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决定面向我市2018年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定向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定向招聘的岗位为县以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水利等基层事业单位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从2018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8年淮安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照“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类别(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水利)进行区分,分别对应报考教育、农水、卫生、扶贫岗位,并具备岗位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7日—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地点: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二科(淮安市清江浦区大治路24号四楼)
咨询电话:0517-83671403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三支一扶”专题专栏,下载并填写《淮安市从2018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淮安市从2018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用正楷书写报考岗位及姓名)。
4、资格审核
由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可以现场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人员,不予报名。
5、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于2018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6、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非2018年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笔试
1、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复习辅导用书,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材料作文。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应聘人员可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满分的50%以上(含)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市人社局负责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并在面试开始前对考生身份证、江苏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统一笔试、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由招聘部门(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517-83646465;
监督举报电话:0517-83665187。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