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位于苏州古城区东部,于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苏州工业园区积极借鉴新加坡等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经过二十多年发展,现已成为中国改革开放试验田、国际合作示范区,是中国发展速度最快、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开发区之一。201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复园区成为中国首个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域,2017年,在全国经开区综合考评中位居第1,全国百强产业园区排名第3,全国高新区排名第5,均实现历史最好成绩。
苏州工业园区医疗卫生管理中心为管委会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在社会事业局的指导下,协助完成苏州工业园区医疗卫生事业各项具体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管理人才,欢迎勤勉、敬业的有识之士加盟。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1、卫生管理(3人)
(1)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在2018年8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临床医学、中医类、护理学、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类专业;
(4)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5)中共党员优先。
2、综合管理(1人)
(1)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在2018年8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中文文秘类、新闻传播类、社会政治类、行政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类专业;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熟悉医疗卫生政策者优先;
(5)中共党员优先。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登陆 http://www.siphrd.com/ks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17:00。恕不接待来人。
2、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个人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在报名期内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受理凭证)、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材料。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试程序和方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专业、外语、作文,总分100分(其中专业为50分,外语和作文各占25分),不设笔试范围,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笔试日期:2019年1月12日,地址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面试、心理测试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省、市公职人员招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现场公布。
3、面试后一天,所有参加面试人选均需参加心理测试,未参加者,视为放弃招聘,心理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成绩分别按照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的45%、面试成绩的45%以及心理测试成绩的1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四、体检政审
按照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总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信息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园区组织部(人事局)审批后,委托园区人力资源公司办理具体录用手续。
六、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选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