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教育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赴北京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社厅在北京集中举办人才科技活动安排,经盐城市人社局核准,现就赴北京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滨海县赴北京地区招聘教师计划100名,具体岗位及计划见《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范围对象为北京地区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019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
6.志愿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7.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12月29日上午,北京大学邱德拔体育馆。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1.发布信息。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核。毕业生报名时请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注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以及本人身份证号码),或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设1: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3.考试。此次招聘参加北京地区专项引才招聘会,考试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协议。
4.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5.公示。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6.聘用。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滨海县中市北路199号,邮编:224500);2019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予办理手续。
五、其它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符合滨海县事业单位引才政策规定的,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2.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须服从区域内学段间统一调配。
3.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出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聘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滨海县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5.招聘教师政策咨询电话:滨海县人才中心0515~89196060;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联系人:周老师。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