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我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区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劳务派遣人员15名(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计算机大类、法律类、财务财会类、经济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会计专业职称、计算机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专业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下载并填写《亭湖区综治办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3日-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报名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跃进东路58号五星街道办事处4楼404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岗位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由亭湖区财政局及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果报名人员较多,将视情况先进行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然后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察聘用
(一)考察。按招聘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按照有关体检标准进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三)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五、工资待遇
考核合格后,执行亭湖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待遇政策,按规定正常缴纳“五险一金”。
六、招聘咨询电话
亭湖区综合治税办公室 0515-88410198。
七、招聘工作监督
亭湖区纪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515-66690323。
亭湖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