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是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优化人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要求,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7.满足广州市入户条件。8.其它条件具体详见《广东实验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2月14日起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edu.gov.cn/)和广东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gdsyzx.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北京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将在学校网站公布,有意应聘者备齐报名材料现场报名。
邮寄材料报名:请有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寄至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广东实验中学人事室谢老师收(邮政编码:510375,联系电话020-81508088),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岗位。
应聘材料及顺序要求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
(5)所有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应聘材料顺序整理)并直接进行资格审核。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招考岗位专业依据《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训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研究生报考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符合岗位关于研究生的专业条件,不得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4)国内应届毕业生包括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2019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三)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将在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岗位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告。
1.笔试
学校统一安排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分北京师范大学、广东实验中学两个考场,两个考场同一套试题、同一时间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师教育技能,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考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数之比为5:1,若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数之比不足5: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采用教学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未达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由人事部门当场向考生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分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按规定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2.本公告中关于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2月1日(含当天)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2月1日(含当天)以后出生的。
3.本公告由广东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1508088
监督电话:(020)83889168
广东实验中学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