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招聘优秀人才,优化医院人力资源结构,促进医院快速发展,经市卫计委同意、市委组织部核准以及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批准我院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有关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具体要求见附件1《儋州市中医医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从事医疗卫生资格条件,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能力;
6.遵从国家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要求,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
(二)其他条件
1.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应聘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儋州市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及社区矫正、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考。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及市政府审批后,招聘信息通过儋州市政府政务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到2018年12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儋州市中医医院党政办(海南省儋州市那大中兴大街控规30-02街区)。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到儋州市中医医院党政办取《儋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也可以登陆海南省儋州市政务网“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如实填写报名表后,到儋州市中医医院党政办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针对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执业资格证及户籍证明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请携带原件审核);②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2张。
(2)网上报名:省外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上述相关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930419484@qq.com。通过资格审查的网上报名人员须在考核前一天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儋州市中医医院党政办进行核查。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整个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如因个人填写信息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由应聘者自理。
(四)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答辩和技能操作,考核的综合分数等于答辩分数与技能操作分数之和,其中答辩占50%,技能操作占50%。
1.答辩:招聘领导小组(或指定的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答辩。考核小组聘请专家组成人数为5至7人。答辩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答辩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50%计入综合成绩。答辩成绩要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轮技能考核。
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答辩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同时考核小组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者,可进入下一轮的技能操作。如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取消该岗位招聘。
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操作:技能操作成绩实行100分制记分,按50%计入考核成绩,内科、医技、药剂高级职称人员的考核形式为心肺复苏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或指定的考核小组),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心肺复苏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按50%计入综合成绩,成绩达不到60分者淘汰。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答辩或实操考核成绩高的确定。考核组前往被考核人单位或居住地村委会,对被考核人在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及有无违反计生政策等内容),并写出考察材料提交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按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 65号)执行。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如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市(县)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给予聘用;对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单位函报儋州市人社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办理招聘手续。
2.受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属事业单位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四、待遇
聘用的人员纳入海南省儋州市中医医院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按照海南省有关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98-23866030、23866865(儋州市中医医院行政办)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特成立儋州市中医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略)。
六、严肃考核纪律、加强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内容、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