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快各类优秀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锦溪镇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分类参考《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昆山市户籍(以户口本为准);
5、具备《锦溪镇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未满18周岁人员;(2)现役军人;(3)在读普通高校生;(4)曾被原单位开除、辞退的人员;(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人员;(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7)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8)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kshr.cn/)
3、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6日09:00-2018年12月27日14: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2月26日09:00-2018年12月28日14:00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18年12月26日09:00-2018年12月28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
6、加分政策:
(1)加分内容:列为我市精准帮扶家庭子女的加5分;
加分项直接计入笔试成绩
(2)加分项申报: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东区二楼考试培训中心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7、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1:2。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12月29日9:00-15: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者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55137253),逾期作放弃处理。
8、注意事项及特别提醒: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建议及早报名,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填报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必须根据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特别注意:
①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②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③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务必真实、清晰;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5)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到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6)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作放弃处理。
(7)报考人员应按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1月2日9:00至2019年1月3日16:0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1:1.5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计划进入面试人数不为整数的,向上取整。
不足面试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修改/改报、缴费时间查询及缴费操作、《准考证》打印时间查询及下载打印、笔试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kshr.cn/),通过“已报名考试”查询、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55137246、55137253。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查询、下载。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通知,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附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2)中共党员须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3)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八、体检
1、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由镇党委决定是否递补。
十、录取和聘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人员一经录取,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调解决。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后签定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则予以解聘。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取消录用资格
4、待遇:按镇部门站所编外同类人员标准享受待遇。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225179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512-5723114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55137253
十二、本《简章》由锦溪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锦溪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