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许昌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合理调整教师队伍结构,经市政府同意,拟面向国家原“985”、“211”工程院校和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为市直学校考核招聘教师57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国家原“985”、“211”工程院校和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2018年毕业未就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2019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57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院校和联合办学;硕士研究生专业须与本科专业相一致或相近);
2.2018年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招聘计划所列条件执行。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招聘。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河南师范大学老校区(西校区)平原楼108房间、101房间,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至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学校学历证明。
(二)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按学科分学段分组面试。
面试: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答辩成绩高的优先聘用,如答辩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2019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的确定,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374- 2699823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