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实现我院又好又快发展,经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11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院简介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洛阳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我市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主要面向地方、行业培养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涵盖医药卫生、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筑工程、财经商贸、文化艺术和旅游等专业大类,同时承担成人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1万余人,教职员工7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161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146人,双师型教师113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优秀专家等16人。位于伊滨区的新校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预计2019年主体工程建成。
二、招聘职位(计划)与专业
思想政治辅导员职位11名。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已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毕业);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大学本科期间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兼职辅导员或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在其他高校从事过辅导员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lyvtc.net)通知公告栏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5日—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过期无效。报名为现场报名,不接收网上报名。以上时间同时接受电话咨询,电话:0379-62233835。报名费:30元/人。
2.现场报名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机场路6号。火车站可乘83路、市区乘98路、27路公交车至飞机场站下车。具体报名地点见学院(北院)门口当天通知。
3.提交材料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
(3)本人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
(4)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5)《2018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6)《2018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准考证》(附件2);
(7)担任兼职辅导员、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兼职辅导员、学生干部经历,由学校团委、学生处或研究生处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并附学生干部期间获得荣誉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8)党员证明材料,由学校组织部门或单位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注:(5)、(6)从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yvtc.net)通知公告栏《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实施方案》中下载、填写和打印,同时准考证电子版发送至lyzyrsc01@163.com,并在规定位置处附电子版照片);
上述资料审验原件、留复印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恕不接受报名。
4.报名资格审查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结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者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刻取消该应聘者招聘资格。
5.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的,取消招聘计划,退还已交考务费。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我院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及政治理论、高校辅导员职业素养及工作方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笔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拟定于笔试后三天内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演讲和专家提问答辩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9分钟(6分钟演讲、3分钟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了解程度、相关知识储备、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演讲要围绕如何做好辅导员工作进行。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yvtc.net)通知公告栏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追加一次演讲和答辩。
面试当天未到场者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合格后因考生自动放弃聘用或考察不合格者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各种待遇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若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予以解除,如不能在我院办理录用手续前解除的,则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我院签订连续服务满6年(包括试用期)的聘任协议,中途违约者,按协议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lyvtc.net)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六、纪律与监督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0379—62230272 0379—62233835
本公告解释权归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