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分配。
4.具备胜任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以及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岗位条件
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档案管理处(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8年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年龄和工作年限等计算均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上午9:00至1月5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①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gzcjdag@126.com。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②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送至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保利康之桥大厦9楼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档案管理处(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格式自定);
(2)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档案管理处(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8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3)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位鉴定报告,有工龄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对应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通过网络报名的,以上材料提交要求:
(1)上述材料文件命名规则:应聘岗位+文件名称+姓名;
(2)按“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的命名规则,建立文件夹并压缩。
4.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人工查验原件的方式。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简历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通过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届时需携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的原件。通过现场报名的人员简历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通过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
5.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填写的身份证明、教育情况、工作情况、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需在一个月之内到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官方网站及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官网相关通知。
2.笔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闭卷方式集中笔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也不进入面试。
3.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低于本次招聘人数的,不影响本次招聘的合法性和进程。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官方网站及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官网相关通知。
2.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聘用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根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或终止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档案管理处(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192502;
监督电话:020-8319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