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或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月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报名地点:嘉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楼人事科(嘉兴市中环东路2468号)。
外地人员可由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所须提供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照片可彩打或粘贴);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包括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生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代报名者,除上交(1)-(6)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需进行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1:3,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人选。
笔试内容为各岗位相关知识。应试人员参加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签字笔和2B铅笔、橡皮。笔试时间:2019年1月16日9:00-10:30;笔试地点: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有笔试的岗位面试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在前面。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列入编外人员管理。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有工作经验(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执业证书的拟录用人员,按合同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录用人员享受相应的合同制待遇。
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录用等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jxfby.com)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73-82074760;
监督电话:0573-83685813、0573-83687500。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