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设有福州教育研究院,学校以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学校下设附属实验小学和附属实验幼儿园。因事业发展需要,拟招聘35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其中高校教职人员28名,附属实验小学教师5名,附属实验幼儿园教职人员2名。
一、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良好的品行;
(5)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2、3)点击查看岗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岗位资历和年龄认定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6日。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届毕业生的资历截止日期可放宽至2019年8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于2019年1月26日8:00—2019年1月31日17:00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网上缴交报名费80元/岗位,并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因网站系统设置限制,考生实际操作网上报名时可能遇到部分招聘岗位条件与本公告《岗位信息表》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岗位信息表》为准。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有条件要求,方能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审核通过后已缴交报名费且未参加考试的,不再退还报名费。
遇缴费业务和技术问题可咨询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月26日8:00—2019年1月31日17:00。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初审结果。查询到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未通过原因进行网上申诉、说明情况。申诉时间为2019年1月27日8:00至2019年2月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最终资格初审仍未通过将退还报名费至原缴费账户。
3.下载准考证:报考者于2019年2月11日—2019年2月15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再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办法
1.招聘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2.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招收人数在10:1以上的,以及起点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岗位(马来语教师、柬埔寨语教师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除外),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编写教案、片断教学、说课、回答问题,带*岗位还需要进行技能测试,面试占60%分值,技能测试占40%分值。没有技能测试的,面试得分即为面试综合成绩。非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回答问题。
3.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及报名费退款手续。办理时间为2019年2月2日、 2月3日两天,9:00—11:30、14:00—17:00。地点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综合行政楼8楼813办公室,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加分审核仅适用于笔试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招收人数在10:1以上的,以及起点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岗位,马来语教师、柬埔寨语教师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除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携带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场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加分说明见附件4.
4.笔试时间为2019年2月16日,地点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时间、考场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笔试结束一周内,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或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查询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 2月22日两天,9:00—11:30、14:00—17:00。地点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综合行政楼8楼813办公室,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佐证岗位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复审材料包括: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在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考核时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所在院校盖章的学生干部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党员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必须是岗位要求标明从事的岗位)、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8)国(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联合办学除外)或国(境)外学校开具的一年以上国(境)外学习经历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考试报名网、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6.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3月,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编写教案、片断教学、说课、回答问题,带*岗位还需要进行技能测试,面试占60%分值,技能测试占40%分值。没有技能测试的,面试得分即为面试综合成绩。非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回答问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可登陆报名网站或学校人事处网页查询)。
7.面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70分,面试结束一周内,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或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查询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拟聘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由校党委会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设置为60分,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70分。有笔试的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计算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和考核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校党委会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4.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六、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⑥教师、辅导员岗位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高校教师、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其他
1.报考岗位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将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2018年)》中“XX”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2018年)》所列专业及境外学历的,根据所学专业主要课程进行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府南路1号 邮编:350108
电话:0591—23510005 联系人:林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10115。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