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疗养院医护队伍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医生岗位9名
2.护士岗位19名
3.影像岗位1名(临床医学或影像学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精神卫生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
6.护士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医生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违反国家法律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严重违反医务人员医疗道德规范受到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惠安县疗养院卫生技术人员招考、聘用、管理等。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且体检、政审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聘用。
1.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01 月18日- 01月 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惠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3)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者填写《2019年招聘惠安县疗养院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需粘贴个人一寸照片,一式二份;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统一考试。
2.考试
①录用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人数按报名实际人数确定,择优录取;
②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③笔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3.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报考者成绩达到60分以上,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人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1:1比例,则按报考者成绩60分以上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备注:
(1)体检前需提供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
(2)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4.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网上公示5天,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四、工资待遇
经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享受公立医院编外人员薪酬待遇,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奖励薪酬,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服务期应满一年后办理)。其中基本工资为上年度省政府公布的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岗位工资为医护岗位津贴,奖励薪酬为本院绩效增量工资。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务派遣公司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按规定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五、惠安县疗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管理
惠安县疗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隶属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薪酬,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等相关材料存入其个人档案,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由惠安县疗养院负责卫生技术人员的考核管理。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0595-87392792(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0595-87323176(惠安县疗养院)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疗养院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惠安县疗养院
2019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