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推动南广镇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试招聘社会事务服务综合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发布)。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招聘岗位为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社会事务服务综合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名额共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本公告附件《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事务服务综合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毕业五年内(含五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已满30周岁未满31周岁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是宜宾市户籍,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在上岗前取得相应学历)。报考者的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9年1月26日。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岗位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到基层工作;
3、具有两年及以上村、镇(乡)基层行政机构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套件 。
4、身体和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5、自愿接受本聘用方式,遵守聘用协议的相关约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6日—3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叙州区南广镇广府街1号)。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职位需要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南广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开考比例:参加考评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2∶1,报考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职位。
6、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评办法:
本次招聘以面试方法进行考评,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及个性特征。当出现分数相同时,由南广镇人民政府根据个人工作经验能力情况择优录取。
(三)体检与考核
面试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南广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广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落选的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确定拟选用人员名单后,在南广镇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与管理
1、所聘岗位全部属于社会招聘的公共服务综合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2、被聘用的人员与其应聘岗位的管理机构签订一年期聘用协议,协助其开展公共服务工作。
3、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4、给予学历为专科及以上的聘用人员不低于2760元/月的劳动报酬,并为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参照按《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临聘人员岗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重新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四、其他
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南广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391861
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