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靖江市新桥镇人民政府从事有关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4名,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岗位6名,行政审批岗位8名,相关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本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起点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4.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5)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人才网、携手共建大美新桥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至2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号楼5楼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形式为闭卷,笔试成绩在靖江市人才网、携手共建大美新桥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职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在靖江人才网、携手共建大美新桥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靖江人才网、携手共建大美新桥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政审合格人员,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靖江市新桥镇人民政府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和靖江市新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4315816 80292151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靖江市新桥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