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扬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执行力,热爱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及服务意识;
3.了解扬州大学的办学历史、理念和文化,掌握高校校友会、基金会工作基本常识;
4.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5.适应经常性出差等工作任务,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1.校友联络服务专员1-2名
岗位职责:联络和服务校友,组织开展各类校友联谊活动;为学校各院系校友和筹资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任职要求:
(1)热情、大方,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2)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有一定的特长;。
(4)热爱宣传报道工作,熟悉新媒体运营规律,有宣传工作经历,熟悉平面设计软件或新媒体建设、推广工作经验优先。
2.基金项目管理专员1-2名
岗位职责:面向海内外进行联系和资源拓展,设计、优化、推介扬大基金会捐赠项目;推进捐赠筹款工作,负责捐赠项目的后续跟进、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了解公益组织工作方法及相关管理政策制度;
(2)具有较强的业务拓展、沟通协调及社会活动能力;
(3)具有一定的英语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具有国内外公益基金会或类似机构从业经历者优先。
二、应聘者须提供如下资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只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行政楼601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对符合条件的,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五、考核
考核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核情况,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对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试用期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按人才派遣方式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由扬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统一管理。
九、待遇
1.以上招聘岗位均为劳动合同制,无事业编制;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由工资与绩效奖励构成。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办理;绩效奖励按扬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薪酬体系执行;
3.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扬州大学对外联络办公室
联系人:刘靖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79272 13815805861
E-mail:xyh@yzu.edu.cn
单位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编:225009
扬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