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为全市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产权鉴证、政策咨询等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主管部门为市农工办。因工作需要,现委托高邮市人力资源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高邮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身高:男性1.7米、女性1.6米以上。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农村产权交易业务人员1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方式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12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文游中路88号);
报名咨询电话:0514—84613609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13952555615(秦先生)
4、注意事项:考生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分别占50%。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12月22日上午;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院内教室。
面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入围最后一名考生考分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经公示后上岗,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委农工办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由高邮市爱心劳务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高邮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待遇按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缴纳5险1金。
五、根据报名情况,招聘单位有权改变本次招聘的方式或办法。
六、本公告由市委农工办负责解释。
中共高邮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