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一窗式”受理水平,宜春市行政审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窗式”受理平台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道德品质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采取公开、平等、考察、择优的办法,聘用一批诚实守信、业务精湛、乐于奉献、具备较好服务意识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一窗式”综合受理平台工作人员7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拥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3.年龄30周岁以上(1989年1月1日以前出生) ;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熟悉电脑,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操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不良行为受到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宜春市人才就业网、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3月1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秘书科。(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楼442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3216743 曾先生)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及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60分以下者不进入考察。
(四)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所有确定的考察对象需提供个人近1个月以内的在市正规医院所做的体检报告单,体检的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如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用人员待遇标准:工资2000元/月,伙食补助标准200元/月,单位按有关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另每两年根据工作实绩,适当调整工资标准。
3.本公告由宜春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