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和条件
(一)文秘岗工作人员3名
1.遵纪守法,容貌端庄,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且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3.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二)会计岗工作人员1名
1.遵纪守法,容貌端庄,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会计、会计学、会计电算化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有1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会计办公自动化软件;
3.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3月5日截止(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下载《吉安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直接到吉安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报名,地址:吉安市行政中心东附楼(市信访楼)3楼312室;
3.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填写并签名的《吉安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相匹配的职(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截止至2019年3月8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为现场撰写一篇调研性文章,满分为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资及待遇
1.身份待遇:编制外合同工;
2.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工资2800元/月,社保按政策要求办理。
(五)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的招聘人员与吉安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2年一签(合同期限确定为2年)。聘用期内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管理制度的,予以解聘。
(六)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招聘进行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广泛接受群众和考生的监督。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应遵守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一旦发现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吉安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拨打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0796-8234968 8239860
监督电话:0796-8221150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