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发〔2016〕15号)文件精神,解决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手严重不足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在全县招录城市管理协管员60人,现就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全面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为万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万载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40名、师范类20名、医学类40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在2019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待遇
1.试用一年,考核合格,聘用为正式事业编制干部。
2.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考核表现合格的,经人社局审批、财政局预算,每人每月发放人才津贴500元;服务期满五年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发放人才津贴五年。
3.安排人才公寓(调离本县或已购买商品房后退还)。
4.引进人才转正定级后,在本县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每人5万元。
5.配偶享受随迁政策。随迁人员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对等平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随迁人员无工作单位的解决公益性岗位。
6.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按照省、市有关政策“一事一议”引进并给予相应待遇。
四、引进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采取现场报名(万载县党政大楼县委组织部412室)和电子邮件报名(wzrcgongzuo@163.com)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的须提供有关材料,包括:①《江西省万载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纸质版(见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④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发送《江西省万载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图片或扫描件。
2.资格审查。中共万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人才办)牵头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等单位参与审查工作。2019年3月29日,由县委人才办和有关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审查者下发面试通知。
3.考试。县直事业单位、医学类引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师范类人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商相关单位确定。考试时间将通过万载发布、万载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
4.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考核政审。综合考试与体检情况,按照考试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考核政审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或报考人员不足的,一并考核政审;如遇自动放弃的,从本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政审通过后,考生不得放弃。
6.聘用。从考核政审合格考生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县直事业单位及师范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县委人才办根据个人意向、专业特长以及工作需要统一分配。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提交不畅造成影响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纳入报考黑名单。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多个无效。在引进工作期间内,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3.考生到我县参加考试的,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其中宜春市辖区内(不含万载县城)补助每人200元,市外省内补助每人300元,省外补助每人600元,以本人车票为领取补贴凭证。
4.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人才协议,服务期5年。除提拔任职或考录万载县公务员(参公人员)外,原则上不得调离万载,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特殊情况确需调离的,按合同要求缴交违约金,即每少服务一年缴交一年,标准为本人当年工资性收入,同时收回购房等相关补贴。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5-8822036.
中共万载县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