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突和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根据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19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2名(男81名,女11名),招聘的92名警务辅助人员将协助开展维稳安保、应急处突、交通安全管理、社会治安防范及基层派出所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及公安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2. 本次招聘面向2019年2月前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复转军人。已聘用在岗的交通协管员优先报考。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裸视力4.8(含矫正视力),无红绿色盲。
5.已聘用在岗的交通协管员不受以上2-4项条件的限制。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服从组织安排。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参与涉稳事件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范围
迭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一律面向迭部县生源,外地户籍必须在迭部县落户两年以上(2017年2月1日前落户)。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资格复审、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8日至3月15日(0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政府统办楼一楼社保大厅。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迭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退役军人)。已聘用在岗的交通协管员须提供县公安局出具的工作证明。
4.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张。
5.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6.考生需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初审(考生本人需现场报名,不得代报)。资格初审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具体实施。
7.招聘职位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缩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
(二)招考方式
1.笔试
(一)笔试试卷统一为汉语试卷,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以100分计算成绩。
(1)笔试时间:2019年4月14日(09:0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9年4月10日-4月12日;
(4)准考证领取地点:县政府统办楼一楼社保大厅;
(5)笔试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
(二)已聘用在岗的交通协管员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2.面试
(1)面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面试人员按照参加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
面试内容主要就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考察。
面试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面试试题当场开封,由主考官向考生宣读面试试题。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和考生面试的答题情况,打出综合得分。考官由县人社局在开考前随机抽取。
(4)每名考生现场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根据考官打分情况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成绩并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署姓名确认。
(5)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清点、检查、装订所有面试资料,由主考官、监督员、计分员签名后封存。
(6)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公证处全程监督。
3.考试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笔试、面试成绩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以已聘用在岗的交通协管员、公安政法专业类毕业生考生优先。
(三)体能测试
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以《公安系统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实施规则》为准。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由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的,所用时间≤13″1为合格;31岁(含)以上的,所用时间≤13″4为合格。
800米跑:30岁(含)以下的,所用时间≤4′25″为合格;31岁(含)以上的,所用时间≤4′35″为合格。
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2.女子组:
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的,所用时间≤14″1为合格;31岁(含)以上的,所用时间≤14″4为合格。
600米跑:30岁(含)以下的,所用时间≤4′20″为合格;31岁(含)以上的,所用时间≤4′30″为合格。
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四)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
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择业证)及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政审工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在考察中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和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县公安局报经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应聘考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负责核实,核实有问题的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八)聘用办法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由领导小组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统一填写《迭部县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报县公安局存档备查。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并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考核组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县公安局备存,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一份由聘用人员保留,聘期3年。在聘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六、工资待遇及保障
1.按照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公发〔2018〕15号),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值班补贴组成。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工龄工资为50元/年,值班补贴为710元/月。
2.警务辅助人员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按照企业缴费标准按月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列入当年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县公安局代为扣缴办理。
七、其它事项
1.为了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2.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点也不提供物品保管;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941-5622031
县公安局:0941-5925557
迭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迭部县公安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