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由校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名额
15名。招聘计划按性别分两类,其中,男性10名,女性5名。
三、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2019年7月1日前须转正)。
3、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含2019年全日制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高等教育起点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三本),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5、热爱辅导员岗位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无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班委会委员、党(团)支部委员、社团副会长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等)。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24:00时止。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安徽工业大学2019年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发送《登记表》(EXCEL文档)至招聘工作专用邮箱ahgydxzp@163.com(“安徽工业大学招聘”的首字母)。邮件主题及《登记表》统一命名为“姓名+学校名+专业名+应聘安徽工业大学辅导员岗位)”。
五、资格初审
1、学校初审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2、通过学校校园网公布拟参加考核人员等信息,包括应聘者简况、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考试考核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
六、资格复审(验证)
1、应聘者须携带本人“五证一书”原件(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暂未领取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境外获得学位的及非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学生干部任职的院(系)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党组织盖章)原件到学校验证。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另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2、为体现招聘工作竞争性,若参加笔试人数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学校可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考试考核
1、笔试。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时事政治、哲学、法律、心理健康教育等。
2、心理健康测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如心理健康测评不合格,则取消参加面试考核资格。
3、面试。分别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参加面试考核人选。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
4、实践考核。分别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考核人数,并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参加实践考核人选(若相应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则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考核成绩,并根据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实践考核人选),学校对辅导员岗位实践考核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学生工作实践,实践考核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素质、专业技能等。
5、根据实践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后续安排
1、根据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后,通过校园网公布拟聘用人选及聘用手续办理事宜,并公示。
2、拟聘人选参加我校规定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方能获得聘用资格。
3、应聘人为应届毕业生的,须与我校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确有原因不能面签的,须经人事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处)核准后予以其他方式办理。《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应聘者须在2019年7月10日前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并到岗工作,逾期则协议无效并取消聘用资格。
4、非应届毕业生须于公示期结束后的5日内至我校人事处面签《聘用承诺书》,承诺书签订后,须在2019年7月10日前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并到岗工作,逾期则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学校根据应聘者实践考核结果确定替补人选。
上述安排若确需调整的,通过我校校园网另行公告。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聘用人选以事业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聘期4年,其中试用期1年,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与我校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基本一致。试用期内经我校考核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可予以解聘。
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人:张老师、施老师,电话:0555-2311647
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