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脱贫攻坚,加快推进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交通各项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根据我县交通工程建设管理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路及桥梁工程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对象
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聘用原则。
三、聘用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公路建设事业,安心应聘岗位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长期从事公路建设行业,身体健康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个性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学历优先)。
2.专业要求: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相关专业。
3.工作经历:具有从事道路与桥梁施工、管理、测量工作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4.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能常驻工地一线。
5.有道路与桥梁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聘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按从高至低顺序择优聘用,如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则按面试实际人数等额聘用(聘用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5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数码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
3.报名地点:兴国县红军路15号(县交通运输局六楼办公室)。联系人:林晶,联系电话:0797-5322407,18607977005。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由兴国县交通运输局临时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交由招聘领导小组核验,并现场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形式
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四)体检和考核
经考试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结果是否健康、能否胜任本项工作作为聘用与否的依据。
(五)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采取合同管理,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统一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工资为175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月工资参照2018年招聘人员工资标准。
已聘人员如不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兴国县交通运输局 。
兴国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 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