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办公地点位于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营口市民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0人,择优录取。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家庭、单亲家庭、军烈属家庭、零就业家庭等条件之一;
4.2014年7月份以后毕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5.无就业登记、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 30日;
2.报名地点: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组织人事科);
3.报名电话:0417-2980241,2980242
4.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需本市户口(不包括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户);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4)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毕业证书;
(5)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
四、待遇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1960元/ 月,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单位食堂可供早、午就餐;上下班提供通勤车辆。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社会保障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