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结合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岗位:开评标服务、信息化维护、文字综合、会计等
招聘数量:8人
二、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形象端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2.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会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无犯罪记录。
三、薪酬待遇
按照雇员薪酬的统一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每月应发工资2020元(含个人所需缴纳保险和公积金),如有加班,发放加班补助。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sysksy.cn/)和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4.95.135.78/TPFront/)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9:00至4月16日16:00。
2.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syggzyjyzxhr4@163.com;或携带电子版报名材料到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9楼党群工作部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包括办公应用软件知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等,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员名单不再单独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按6:4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通过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体检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聘用。
考生体检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选将在过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公示期为3天。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其他
1.报考人员对报名登记表信息负责,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皆由报考人员负责。
2.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时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4-22896617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9楼党群工作部
电话咨询及现场报名时段:2019年4月11日至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沈阳市考试院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