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地点位于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3号。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10人,择优录取。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家庭、单亲家庭、军烈属家庭、零就业家庭等条件之一;
4.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5.无就业登记、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中文及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优先录取。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5月11日;
2.报名地点: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3号307室(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3.报名电话:0417-2666308
4.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需本市户口;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4)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毕业证书;
(5)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
四、待遇条件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1960元/月,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如有政策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1日